通知公告
校内各相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启动“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任务,坚持以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紧密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继续从学术基础、实践导向、国际视野、历史维度等方面着力,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入研究阐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并提炼经验启示,努力推出更多代表首都水准、具有北京特色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年度项目同时作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项目级别、资助力度和结项成果形式
1. 项目级别
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可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本次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18项。
2. 资助力度
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一般项目不超过8万元,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3. 结项成果形式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项目申请鉴定结项前,在中央“三报一刊”、学术类核心期刊等报刊媒体发表论文须达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申报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申报重大项目应当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 在编在岗的“低职高聘”副教授(副研究员)、获得长期聘用合同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不能认定为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 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的项目。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基础研究重大专项;
6. 申请人不得以已获得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基本相同或相似的题目申报;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选题申报,应当在申报材料中给予说明;
7. 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再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四类奖励情况规定,本次申报可不占用本单位申报指标,直接入围会议评审。
(1)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
(2)项目宣传阐释任务或研究成果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项目研究期间以“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署名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5篇(含)以上理论文章;
(4)项目研究期间,宣传阐释任务或研究成果得到党中央领导同志或中宣部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作出重大理论创新突破。
四、申报要求
1. 选题要求。本次年度项目选题指南所列选题均为方向性选题。申请人根据选题方向自拟具体研究题目,不接受选题指南方向以外的自拟研究题目。
按“重大理论和重大战略研究”所列选题方向设计研究题目,要聚焦党的创新理论的重大思想、重大观点、重大论断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储备性研究,不受理政策研究类、决策咨询类申报。
按“北京实践经验总结”所列选题方向设计研究题目,要聚焦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北京实践的案例分析、经验总结、理论概括,不受理战略研究类、决策咨询类申报。
2. 申报材料填写要求。申报材料要突出研究项目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预期目标,主要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项目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后发现,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五、组织方式及申报时间安排
1. 组织方式
本次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如校内申报数量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申报人可从本通知下载《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社科处评审系统”为本次校内遴选评审的唯一网络平台,请登陆社科处网页(http://skc.bjtu.edu.cn/cms/),右上角选择用户登录(用mis系统的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后选择“项目申请-申请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填报(《活页》以PDF格式上传,内容须匿名且文件名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
2. 申报时间安排
2025年 6月1日-12日 | 申请人登录社科处申报评审系统填报; |
2025年 6月13日 | 申请人所在学院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人资格等审核,同时将盖学院党委章、学院章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hekechu@bjtu.edu.cn)。系统于16: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
2025年 6月16日- 17日 | 社科处复审; |
2025年 6月18日- 26日 | 社科处组织专家遴选评审,公示拟推荐申报名单; |
2025年 6月30日17:00前 | 符合上报资格的项目在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填报(https://www.bjsk.org.cn/)。6月30日17时之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
2025年 7月4日17:00前 | 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
提示:
1.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于2025年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请人登录平台(https://keti.bjsk.org.cn)下载申报模板文件并在线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2.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扫描申报系统首页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 请各相关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的申报时间节点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何怡佳、张豆豆
联系电话:51684718、51683463
邮 箱:shekechu@bjtu.edu.cn
办公地点:8号办公楼834室、835室
附件:2025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申报材料
社科处
2025年6月1日